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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輸血技術規(guī)范
來源: 黃山昌仁醫(yī)院    時間: 2014-11-08  瀏覽次數(shù):932  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規(guī)范、指導醫(yī)療機構科學、合理用血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》和《醫(yī)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》(試行)制定本規(guī)范。
第二條 血液資源必須加以保護、合理應用,避免浪費,杜絕不必要的輸血。
第三條 臨床醫(yī)師和輸血醫(yī)技人員應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,正確應用成熟的臨床輸血技術和血液保護技術,包括成分輸血和自體輸血等。
第四條 二級以上醫(yī)院應設置獨立的輸血科(血庫),負責臨床用血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實施,確保貯血、配血和其他科學、合理用血措施的執(zhí)行。
第二章 輸血申請
第五條 申請輸血應由經(jīng)治醫(yī)師逐項填寫《臨床輸血申請單》,由主治醫(yī)師核準簽字,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期前送交輸血科(血庫)備血。
第六條 決定輸血治療前,經(jīng)治醫(yī)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(jīng)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,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,并在《輸血治療同意書》上簽字。《輸血治療同意書》入病歷。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,應報醫(yī)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、備案,并記入病歷。
第七條 術前自身貯血由輸血科(血庫)負責采血和貯血,經(jīng)治醫(yī)師負責輸血過程的醫(yī)療監(jiān)護。手術室的自身輸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釋、術野自身血回輸及術中控制性低血壓等醫(yī)療技術由麻醉科醫(yī)師負責實施。
第八條 親友互助獻血由經(jīng)治醫(yī)師等對患者家屬進行動員,在輸血科(血庫)填寫登記表,到血站或衛(wèi)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采血點(室)無償獻血,由血站進行血液的初、復檢,并負責調(diào)配合格血液。
第九條 患者治療性血液成分去除、血漿置換等,由經(jīng)治醫(yī)師申請,輸血科(血庫)或有前科室參加制訂治療方案并負責實施,由輸血科(血庫)和經(jīng)治醫(yī)師負責患者治療過程的監(jiān)護。
第十條 對于Rh(D)陰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,應采用自身輸血、同型輸血或配合型輸血。
第十一條  新生兒溶血病如需要換血療法的,由經(jīng)治醫(yī)師申請,經(jīng)主治醫(yī)師核準,并經(jīng)患兒家屬或監(jiān)護人簽字同意,由血站和醫(yī)院輸血科(血庫)提供適合的血液,換血由經(jīng)治醫(yī)師和輸血科(血庫)人員共同實施。
第三章 受血者血樣采集與送檢
第十二條  確定輸血后,醫(yī)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簽的試管,當面核對患者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病案號、病室/門診、床號、血型和診斷,采集血樣。
第十三條  由醫(yī)護人員或專門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(血庫),雙方進逐項核對。
第四章 交叉配血
    第十四條  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天之內(nèi)的。
第十五條  輸血科(血庫)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、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,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(正、反定型),并常規(guī)檢查患者Rh(D)血型(急診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Rh(D)檢查可除外),正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。
第十六條  凡輸注全血、濃縮紅細胞、紅細胞懸液、洗滌紅細胞、冰凍紅細胞、濃縮白細胞、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等患者,應進行交叉配血試驗。機器單采濃縮血小板應ABO血型同型輸注。
第十七條  凡遇有下列情況必須按《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(guī)程》有關規(guī)定作抗體篩選試驗:
交叉配血不合時;
對有輸血史、妊娠史或短期內(nèi)需要接收多次輸血者。
第十八條 兩人值班時,交叉配血試驗由兩人互相核對;一人值班時,操作完畢后自己復核,并填寫配血試驗結果。
第五章 血液入庫、核對、貯存
第十九條  全血、血液成分入庫前要認真核對驗收。核對驗收內(nèi)容包括:運輸條件、物理外觀、血袋封閉及包裝是否合格,標簽填寫是否清楚齊全(供血機構名稱及其許可證號、供血者姓名或條型碼編號和血型、血液品種、容量、采血日期、血液成分的制備日期及時間,有效期及時間、血袋編號/條形碼,儲存條件)等。
第二十條  輸血科(血庫)要認真做好血液出入庫、核對、領發(fā)的登記,有關資料需保存十年。
第二十一條  按A、B、O、AB 血型將全血、血液成分分別貯存于血庫專用冰箱不同層內(nèi)或不同專用冰箱內(nèi),并有明顯的標識。
第二十二條  保存溫度和保存期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品種 保存溫度 保存期
1. 濃縮紅細胞(CRC) 4±2℃ ACD:21天CPD:28天CPDA:35天
2. 少白細胞紅細胞(LPRC) 4±2℃ 與受血者 ABO血型相同
     3.紅細胞懸液(CRCs) 4±2℃ (同CRC)
     4.洗滌紅細胞(WRC) 4±2℃ 24小財內(nèi)輸注
    5.冰凍紅細胞(FTRC) 4±2℃ 解凍后24小時內(nèi)輸注
6.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(PC-1) 22±2℃(輕振蕩) 24小時(普通袋)或5天(專用袋制備)
7.機器單采濃縮血小板(PC-2) (同PC-1) (同PC—1)
8.機器單采濃縮白細胞懸液(GRANs) 22±2℃ 24小時內(nèi)輸注
9.新鮮液體血漿(FLP) 4±2℃ 24小時內(nèi)輸注
10.新鮮冰凍血漿(FFP) -20℃以下 一年
11.普通冰凍血漿(FP) -20℃以下 四年
12.冷沉淀(Cryo) -20℃以下 一年
13.全血 4±2℃ (同CRC)
14.其他制劑按相應規(guī)定執(zhí)行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當貯血冰箱的溫度自動控制記錄和報警裝置發(fā)出報警信號時,要立即檢查原因,及時解決并記錄。
第二十三條  貯血冰箱內(nèi)嚴禁存放其他物品;每周消毒一次;冰箱內(nèi)空氣培養(yǎng)每月一次,無霉菌生長或培養(yǎng)皿(90mm)細菌生長菌落<8CFU/10分鐘或<200CFU/m3為合格。
第六章 發(fā)血
第二十四條  配血合格后,由醫(yī)護人員到輸血科(血庫)取血。
第二十五條  取血與發(fā)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查對患者姓名、性別、病案號、門急診/病室、床號、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,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,準確無誤時,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(fā)出。
第二十六條 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律不得發(fā)出:
1. 標簽破損、漏血;
2. 血袋有破損、漏血;
3. 血液中有明顯凝塊;
4. 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;
5. 血漿中有明顯氣泡、絮狀物或粗大顆粒;
6. 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(xiàn)溶血;
7. 紅細胞層呈紫紅色;
8. 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。
第二十七條  血液發(fā)出后,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—6℃冰箱,至少7天,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。
第二十八條 血液發(fā)出后不得退回。
第七章 輸血
第二十九條  輸血前由兩名醫(yī)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(nèi)容,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,血液顏色是否正常。準確無誤方可輸血。
第三十條  輸血時,由兩名醫(yī)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病案號、門急診/病室、床號、血型等,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,再次核對血液后,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。
第三十一條  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,不得自行貯血。輸用前將血袋內(nèi)的成分輕輕混勻,避免劇烈震蕩。血液內(nèi)不得加入其他藥物,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。
第三十二條  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。連續(xù)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進,前一袋血輸盡后,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,再接下一袋血繼續(xù)輸注。
第三十三條  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,再根據(jù)病情和年齡高速輸注速度,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,如出現(xiàn)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:
1. 減慢或停止輸血,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;
2. 立即通知值班工程師和輸血科(血庫)值班人員,及時檢查、治療和搶救,并查找原因,做好記錄。
第三十四條  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,應立即停止輸血,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,及時報告上級醫(yī)師,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,做以下核對檢查:
1. 核對用血申請單、血袋標簽、交叉配血試驗記錄;
2. 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、Rh(D)血型。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、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樣、血袋中血樣,重測ABO血型、RH(D)血型、不規(guī)則抗體篩選及交叉配血試驗(包括鹽水相和非鹽水相試驗);
3.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,分離血漿,觀察血漿顏色,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;
4.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,檢測血清膽紅素含量、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、血漿結合珠蛋白測定、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并檢測相關抗體效價,如發(fā)現(xiàn)特殊抗體,應作進一步鑒定:
5. 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,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;
6. 盡早檢測血常規(guī)、尿常規(guī)及尿血紅蛋白;
7. 必要時,溶血反應發(fā)生后5-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。
第三十五條  輸血完畢,醫(yī)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,并返還輸血科(血庫)保存。輸血科(血庫)每月統(tǒng)計上報醫(yī)務處(科)。
第三十六條  輸血完畢后,醫(yī)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(交叉配血報告單)貼在病歷中,并將血袋送回輸血科(血庫)至少保存一次。
第三十七條  本規(guī)范由衛(wèi)生部負責解釋。
第三十八條  本規(guī)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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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分輸血指南
一、 成分輸血的定義
血液由不同血細胞和血漿組成。將供者血液的不同成分應用科學方法分開,依據(jù)患者病情的實際需要,分別輸入有關血液成分,稱為成分輸血。
二、 成分輸血的優(yōu)點
成分輸血具有療效好、副作用小、節(jié)約血液資源以及便于保存和運輸?shù)葍?yōu)點,各地應積極推廣。
三、 成分輸血的臨床應用
(一) 紅細胞
品名 特點 保存方式及保期期 作用及適應證 備注
濃縮紅細胞(CRC) 每袋含200ml全血中全部RBC,總量110ml~120ml,紅細胞壓積0.7-0.8。含血漿30ml及抗凝劑8~10ml,運氧能力和體內(nèi)存活率等同一袋全血。規(guī)格:110~120ml/袋 4±2℃ACD:21天CPD:28天CPDA:35天 作用:增強運氧能力。適用:①各種急性失血的輸血;②各種慢性貧血;③高鉀血癥、肝、腎、心功能障礙者輸血;④小兒、老年人輸血 交叉配合試驗
少白細胞紅細胞(LPRC) 過濾法:白細胞去除率96.3-99.6%,紅細胞回收率>90%;手工洗滌法:白細胞去除率79±1.2%,紅細胞回收率>74±3.3%;機器洗滌法:白細胞去除率>93%,紅細胞回收率>87%。 4±2℃24小時 作用:(同CRC)適用:1. 由于輸血產(chǎn)生白細胞抗體,引起發(fā)熱等輸血不良反應的患者;2. 防止產(chǎn)生白細胞抗體的輸血(如器官移植的患者) 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
紅細胞懸液(CRCs) 400ml或200ml全血離心后除去血漿,加入適量紅細胞添加劑后制成,所有操作在三聯(lián)袋內(nèi)進行。規(guī)格:由400ml或20ml全血制備 (同CRC) (同CRC) 交叉配合試驗
洗滌紅細胞(WRC) 400ml或200ml全血經(jīng)離心去除血漿和白細胞,用無菌生理鹽水洗滌3~4次,最后加150ml生理鹽水懸浮。白細胞去除率>80%,血漿去除率>90%,RBC回收率>70%規(guī)格:由400ml或200ml全血制備 (同LPRC) 作用:增強運氧能力。適用:①對血獎蛋白有過敏反應的貧血患者;②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患者;③陣發(fā)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;④高鉀血癥及肝腎功能障礙需要輸血者 主側配血試驗
冰凍紅細胞(FTRC) 去除血漿的紅細胞加甘油保護劑,在-80℃保存,保存期10年,解凍后洗滌去甘油,加入100ml無菌生理鹽水或紅細胞添加劑或原血漿。白細胞去除率>98%;血漿去除>99%;RBC回收>80%;殘余甘油量<1%。洗除了枸櫞酸鹽或磷酸鹽、K+、NH3等。規(guī)格:200ml/袋 解凍后4±2℃24小時 作用:增強運氧能力適用:①同WRC②稀有血型患者輸血;③新生兒溶血病換血;④自身輸血 加原血漿懸浮紅細胞要做交叉配血試驗.加生理鹽水懸浮只做主側配血試驗
(二)血小板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手工分離濃縮血小板(PC-1) 由200ml或400ml全血制備。血小板含量為≥2.0×1010/袋20~25ml≥4.0×1010/袋40ml~50ml規(guī)格:20 ml ~25ml/袋40~50ml/袋 22±2℃(輕振蕩)24小時(普通袋)或5天(專用袋制備) 作用:止血。適用:① 血小板減少所致的出血;② 血小板功能障礙所致的出血 需做交叉配合試驗,要求ABO相合,一次足量輸注。
機器單采濃縮血小板(PC-2) 用細胞分離機單采技術,從單個供血者循環(huán)液中采集,每袋內(nèi)含血小板≥2.5×1011,紅細胞含量<0.41 ml.規(guī)格:150~250ml/袋 (同PC-1) (同PC—1) ABO血型相同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(三)白細胞
機器單采濃縮白細胞懸液(GRANs) 用細胞分離機單采技術由單個供血者循環(huán)血液中采集。每袋內(nèi)含粒細胞≥1×1010. 22±2℃24小時 作用:提高機體抗感染能力。適用:中性粒細胞低于0.5×109/L,并發(fā)細菌感染,抗生素治療48小 時無效者。(從嚴掌握適用癥) 必須做交叉配合試驗ABO血型相同
(四)血漿
新鮮液體血漿(FLP) 含有新鮮血液中全部凝血因子血漿蛋白為6~8g/%;纖維蛋白原0.2~4g%;其他凝血因子0.7~1 單位/ml規(guī)格:根據(jù)醫(yī)院需要而定。 4±2℃24小時(三聯(lián)袋) 作用:補充凝血因子,擴充血容量。適用:① 補充全部凝血因子(包括不穩(wěn)定的凝血因子V、Ⅷ);② 大面積燒傷、創(chuàng)傷。 要求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
新鮮冰凍血漿(FFP) 含有全部凝血因子。血漿蛋白為6~8g/%;纖維蛋白原0.2~0.4g%;其他凝血因子0.7~1單位/ml規(guī)格:自采血后6-8小時內(nèi)(ACD抗凝劑:6小時內(nèi);CPD抗凝劑:8小時內(nèi))速凍成塊規(guī)格:200ml,100ml,50ml,25ml -20℃以下一年(三聯(lián)) 作用:擴充血容量,補充凝血因子。適用:① 補充凝血因子;② 大面積創(chuàng)傷、燒傷。 要求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37℃擺動水浴融化
普通冰凍血漿(FP) FFP保存一年后即為普通冰凍血漿規(guī)格:200ml,100ml,50ml,25ml -20℃以下四年 作用:補充穩(wěn)定的凝血因子和血 漿蛋白。作用:①主要用于補充穩(wěn)定的凝血因子缺乏,如Ⅱ、Ⅶ、Ⅸ、Ⅹ因子缺乏;②手術、外傷、燒傷、腸梗阻等大出血或血漿大量丟失 要求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
冷沉淀(Cryo) 每袋由200ml血漿制成。含有:Ⅷ因子80~100單位;纖維蛋白原約250mg;血漿20ml規(guī)格:20ml -20℃以下一年 適用:①甲型血友病;②血管性血友病(vWD)③纖維蛋白原缺乏癥 要求與受血者ABO血型相同或相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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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身輸血指南
自身輸血可以避免血源傳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,對一時無法獲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血源。自身輸血有三種方法:貯血式自身輸血、急性等容血液稀釋(ANH)及回收式自身輸血。
一、 貯存式自身輸血
術前一定時間采集患者自身的血液進行保存,在手術期間輸用。
1.只要患者身體一般情況好,血紅蛋>110g/L或紅細胞壓積>0.33,行擇期手術,患者簽字同意,都適合貯存式自身輸血。
2.按相應的血液儲存條件,手術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。
3.每次采血不超過500ml(或自身血溶量的10%),兩次采血間隔不少于3天。
4.在采血前后可給患者鐵劑、維生素C及葉酸(有條件的可應用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)等治療。
5.血紅蛋白<100g/L的患者及有細菌性感染的患者不能采集自身血。
6.對冠心病、嚴重主動脈瓣狹窄等心腦血管疾病及重癥患者慎用。
二、 急性等血液稀釋(ANH)
ANH一般在麻醉后、手術主要出血步驟開始前,抽取患者一定量自身在室溫下保存?zhèn)溆?,同時輸入膠體液或等滲晶體補充血容量,使血液適度稀釋,降低紅細胞壓積,使手術出血時血液的有形成份丟失減少。然后根據(jù)術中失血及患者情況將自身血回輸給患者。
1.患者身體一般情況好,血紅蛋白≥110g/L(紅細胞壓積≥0.33),估計術中有大量失血,可以考慮進行ANH。
2.手術降低血液粘稠度,改善微循環(huán)灌流時,也可采用。
3.血液稀釋程度,一般使紅細胞壓積不低于0.25。
4.術中必須密切監(jiān)測血壓、脈搏、血氧飽和度、紅細胞壓積尿量的變化,必要時應監(jiān)測患者靜脈壓。
5.下列患者不宜進行血液衡釋:血紅蛋白<100g/L,低蛋白血癥,凝血機能障礙,靜脈輸液通路不暢及不具備監(jiān)護條件的。
三、 回收式自身輸血
血液回收是指用血液回收裝置,將患者體腔積血、手術失血及術后引流血液進行回收、抗凝、濾過、洗滌等處理,然后回輸給患者。血液回收必須采用合格的設備,回收處理的血必須達到一定的質量標準。體外循環(huán)后的機器余血應盡可能回輸給患者。
回收血禁忌證:
1. 血液流出血管外超過6小時。
2. 懷疑流出的血液被細菌、糞便、羊水或毒液污染。
3. 懷疑流出的血液含有癌細胞。
4. 流出的血液嚴重容血。
① 自身貯血的采血量應根據(jù)患者耐受性及手術需要綜合考慮。有些行自身貯血的患者術前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貧血,術中應予以重視。
②適當?shù)难合♂尯髣用}氧含量降低,但充分的氧供不會受到影響,主要代償機制是輸出量和組織氧攝取率增加。ANH還可降低血液粘稠度使組織灌注改善。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的濃度與紅細胞壓積平行性降低,只要紅細胞壓積>0.20,凝血不會受到影響。與自身貯血相比,ANH方法簡單、耗費低;有些不適合自身貯血的患者,在麻醉醫(yī)師嚴密監(jiān)護下,可以安全地進行ANH方法簡單、耗費低;有些不適合自身貯血的患者,在麻醉醫(yī)師的嚴密監(jiān)護下,可以安全地進行ANH;疑有菌血癥的患者不能進行自身貯血,而ANH不會造成細菌在血內(nèi)繁殖;腫瘤手術不宜進行血液回收,但可以應用ANH。
③回收的血液雖然是自身血,但血管內(nèi)的血及自身貯存的血仍有著差別。血液回收有多種技術方法,其質量高低取決于對回收血的處理好壞,處理不當?shù)幕厥昭斎塍w內(nèi)會造成嚴重的后果。目前先進的血液回收裝置已達到全自動化程度,按程度自動過濾、分離、洗滌紅細胞。如出血過快來不及洗滌,也可直接回輸未洗滌的抗凝血液。
④術前自身貯血、術中ANH及血液回收可以聯(lián)合應用。
附件三  手術及創(chuàng)傷輸血指南
四、 濃縮紅細胞 
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攜氧能力,血容量基本政?;虻脱萘恳驯患m正的患者。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體液或膠體液應用。
1. 血紅蛋白>100g/L,可以不輸。
2. 血紅蛋白<70g/L,應考慮輸。
3. 血紅蛋白在70~100g/L 之間,根據(jù)患者的貧血程度、心肺代償功能、有無代謝率增高以及年齡等因素決定。
五、 血小板
用于患者血小板數(shù)量減少或功能異常伴有出血傾向或表現(xiàn)。
1. 血小板計數(shù)>100×109/L,可以不輸。
2. 血小板計數(shù)<50×109/L,應考慮輸。
3. 血小板計數(shù)在50~100×109/L之間,應根據(jù)是否有自發(fā)性出血或傷口滲血決定。
4. 如術中出現(xiàn)不可控滲血,確定血小板功能低下,輸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。
六、 新鮮冰凍血漿(FFP)
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。
1. PT或APTT>正常1.5倍,創(chuàng)面彌漫性滲血。
2. 患者急性大出血輸入大量庫存全血或濃縮紅細胞后(出血量或輸血量相當于患者自身血容量)。
3. 病史或臨床過程表現(xiàn)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凝血功能障礙。
4. 緊急對抗華法令的抗凝血作用(FFP:5~8ml/kg)。
七、 全血
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丟失可能出現(xiàn)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,或患者存在持續(xù)活動性出血,估計失血量超過自身血容量的30%。
回輸自體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,根據(jù)患者血容量決定。
注:①紅細胞的主要功能是攜帶氧到組織細胞。貧血及容量不足都會影響機體氧輸送,但這兩者的生理影響不一樣的。失血達總血容量30%才會有明顯的低血容量表現(xiàn),年輕體健的患者補充足夠液體(晶體液或膠體液)就可以完全糾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。全血或血漿不宜用作擴容劑。血容量補足之后,輸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攜氧能力,首選紅細胞制品。晶體液或并用膠體液擴容,結合紅細胞輸注,也適用于大量輸血。
② 無器官器質性病變的患者,只要血容量正常,紅細胞壓積達0.20(血紅蛋白>60g/L)的貧血不影響組織氧合.急性貧血患者,動脈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輸出血的增加及氧離曲線右移而代償;當然,心肺功能不會和代謝率增高的患者應保持血紅蛋白濃度>100g/L以保證足夠的氧輸送。
③ 手術患者在血小板>50×109/L時,一般不會發(fā)生出血增多.血小板功能低下(如繼發(fā)于術前阿斯匹林治療)對出血的影響比血小板計數(shù)更重要.手術類型和范圍、出血速率、控制出血的能力、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以及影響血小板功能的相關因素(如體外循環(huán)、腎衰、嚴重肝病用藥)等,都是決定是否輸血小板的指征。分娩功能的相關因素(如體外循環(huán)、腎衰、嚴懲肝病用藥)等,都是決定是否輸血小板的指征。分娩婦女血小板可能會低于 50×109/L(妊娠性血小板)而不一定輸血小板,因輸血小板后的峰值決定其效果,緩慢輸入的效果較差,所以輸血小板時應快速輸注,并一次性足量使用。
④ 只要纖維蛋白原濃度大于0.8g/l,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%,凝血功能仍可能維持正常。即患者血液置換量達全身血液總量,實際上還會有三分之一自體成分(包括凝血因子)保留在體內(nèi),仍然有足夠的凝血功能。應當注意,休克沒得到及時糾正,可導致消耗性凝血障礙。FFP的使用,必須達到10~15ml/kg,才能有效。禁止用FFP作為擴容劑,禁止用FFP促進傷口愈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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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科輸血指南
一、 紅細胞:
用于紅細胞破壞過多、丟失或生成障礙引起的慢性貧血并伴缺氧癥狀。血紅蛋白<60g/L或紅細胞壓積<0.2時可考慮輸注.
二、 血小板:
血小板計數(shù)和臨床出血癥狀結合決定是否輸注血小板,血小板輸注指征:
血小板計數(shù)>50×109/L  一般不需輸注
血小板10-50×109/L 根據(jù)臨床出血情況決定,可考慮輸注
血小板計數(shù)<5×109/L  應立即輸血小板防止出血
預防性輸注不可濫用,防止產(chǎn)生同種免疫導致輸注無效.有出血表現(xiàn)時應一次足量輸注并測CCI值。
CCI=(輸注后血小板計數(shù)-輸注前血小板計數(shù))(1011)×體表面積(M2)/輸入血小板總數(shù)(1011)
注:輸注后血小板計數(shù)為輸注后一小時測定值.CCI>10者為輸注有效 。
三、 新鮮冰凍血漿:
用于各種原因(先天性、后天獲得性、輸入大量陳舊庫血等)引起的多種凝血因子Ⅱ、Ⅴ、Ⅶ、Ⅸ、Ⅹ、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,并伴有出血表現(xiàn)時輸注。一般需輸入10~15ml/kg體重新鮮冰凍血漿。
四、 新鮮液體血漿:
主要用于補充多種凝血因子(特別是Ⅷ因子)缺陷及嚴重肝病患者。
五、 普通冰凍血漿:
主要用于補充穩(wěn)定的凝血因子。
六、 洗滌紅細胞:
用于避免引起同種異型白細胞抗體和避免輸入血漿中某些成分(如補體、凝集素、蛋白質等),包括對血漿蛋白過敏、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患者、高鉀血癥及肝腎功能障礙和陣發(fā)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癥的患者。
七、 機器單采濃縮白細胞懸液:
主要用于中性粒細胞缺乏(中性粒細胞<0.5×109/L、并發(fā)細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療難以控制者,充分權衡利弊后輸注。
八、 冷沉淀:
主要用于兒童及成人輕型甲型血友病,血管性血友病(vWD),纖維蛋白原缺乏癥及因子Ⅷ缺乏癥患者。嚴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濃縮劑。
九、 全血:
用于內(nèi)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紅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癥狀。血紅蛋白<70g/L或紅細胞壓積<0.22,或出現(xiàn)失血性休克時考慮輸注,但晶體液或并用膠體液擴容仍是治療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輸血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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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技術指南
術中控制性低血壓,是指在全身麻醉下手術期間,在保證重要臟器氧供情況下,人為地將平均動脈壓降低到一定水平,使手術野出血量隨血壓的降低面相應減少,避免輸血或使輸血量降低,并使術野清晰,有利于手術操作,提高手術精確性,縮短手術時間。
一、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主要應用于①血供豐富區(qū)域的手術,如頭頸部、盆腔手術;②血管手術,如主動脈瘤、動脈導管未閉、顱內(nèi)管血畸形;③創(chuàng)面較大且出血可能難以控制的手術,如癌癥根治、髖關節(jié)斷離成形、脊柱側彎矯正、巨大腦膜瘤、顱頜面整形;④區(qū)域狹小的精細手術,如中耳成形、腭咽成形。
二、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技術的實施具有較大的難度,麻醉工程師對該技術不熟悉時應視為絕對禁忌。對有明顯明機體、器官、組織氧運輸降低的患者,或重要器官嚴重功能不全的患者,應仔細衡量術中控制性低血壓的利弊后再酌性使用。
三、 實施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應盡可能采用擴張血管方法,避免擬制心肌功能、降低心輸出量。
四、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時,必須進行實時監(jiān)測,內(nèi)容包括:動脈血壓、心電圖、呼氣末CO2、脈搏、血氧飽和度、尿量。對出血量較多的患者還應測定中心靜脈壓、血電解質、紅細胞壓積等。
五、 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水平的“安全限”在患者之間有較大的個體差異,應根據(jù)患者的術前基礎血壓、重要器官功能狀況、手術創(chuàng)面出血滲血狀況來確定該患者最適低血壓水平及降壓時間。
注:
    組織灌流量主要隨血壓和血管內(nèi)徑的變化而變化,血壓降低,灌流量也降低。如果組織血管內(nèi)徑增加,盡管灌注壓下降,組織灌流量可以不變甚至增加。理論上,只要保證毛細血管前血壓大于臨界閉合壓,就可保證組織的血流灌注。器官對血流的自身調(diào)節(jié)能力在面的血流灌注降低、出血量減少時,重要器官血管仍具有較強的自主調(diào)節(jié)能力,維持足夠的組織血供。另一方面,器官血壓的自身調(diào)節(jié)低限并不是該器官缺血閾,器官組織喪失自身調(diào)節(jié)血流能力的最低壓高于該組織缺血的臨界血壓。所以,如果術中控制性低血壓應用正確,則可以安全有效地發(fā)揮他減少出血、改善手術視野的優(yōu)點。